2006/08/30

蜜月遊記2 - 美食之都的早餐

里昂的美食,一定要從早餐說起.

平時很少喝咖啡的light和我,在這次的法國之行,養成了每天早上必喝咖啡的習慣,在這有限的13個早晨,我們以不重複為原則努力地探訪各家咖啡店,我們會給每杯café下評語,這些評語通常是“還OK,但是里昂的比較好喝”,“這跟里昂的怎麼能比嘛?”或是“這…這是café嗎?”.我們在安錫住的是美式連鎖旅館,飯店自助式早餐的咖啡對於剛離開里昂的我們而言,簡直不能接受,最後一個評語就是給它的.而在巴黎,我相信一定有很棒的café,不過因為我們都是在當天行程的路上隨機找一家咖啡店走進去,我只能說,這些café讓我們更加相信,里昂美食之都的封號並非浪得虛名.


在里昂第一天清晨的早餐是跟Hotel主人訂的,他幫我們準備了滿滿一籃的croissants和baguette(法國棍形麵包),還有無限量的咖啡及柳橙汁,當我們吃著外皮酥脆而內層鬆軟的croissant,咬著有嚼勁又充滿麥香的baguette時,臉上都不禁露出幸福的微笑:原來法國的麵包都這麼好吃.

第二天清晨6點半,我們走在15世紀的St-Jean路上,走進第一家開著的咖啡店,那是一家裝飾的有點像酒吧的店,因為是星期二的早晨,店裡的顧客看起來都像是當地的居民,不同桌的客人互相聊著天,我和light兩個人找了張桌子坐下來,沒有menu,該點什麼好呢?我們只好說出我們唯一知道的食物名稱“Two Café, please!”,這了一會兒,咖啡送上來了,我們狐疑地望著對方,是我們點錯了嗎?為什麼店裡所有人手上拿著的都是像美式咖啡杯般大小的杯子,而送到我們面前的卻是只有三口容量的超小杯子呢?帶著滿腹疑問,我們喝下了讓我們難忘至今的美好味道,該怎麼形容呢?香醇或是充滿深度只是空泛的形容詞,我只能說:我還想再喝一杯!

離開這家咖啡店,前方飄來陣陣麵包香,我們在一家麵包店買了兩個剛出爐的croissant,昨天旅館早餐的croissant已經非常完美,但這個croissant被light和我稱為此次法國之行的極品,除了外皮酥脆內層鬆軟之外,濃濃的奶油香卻完全不會膩,我真的不太會形容,但現在的我,卻還能清楚地記得氣溫不到10度的清晨7點,我們走在15世紀的石道上,因為這個croissant極品心底泛起的幸福及滿足感.

之後我們不耐嘴饞,又走進了另一家咖啡店喝café,一樣是小小一杯,一樣精彩的味道.後來看書才知道,法國的café有點類似espresso,會用小咖啡杯裝,不加牛奶(真的很小杯,最多三口就喝完了).不過大部分法國人在早餐會點café au lait,就是熱牛奶咖啡,用較大的杯子裝.不過我和light已經被café的美味征服了,在接下來的早餐,我們還是喝café.

同一個早上,在隨機取樣的三家店中,我們嚐到了這14天法國行中最好喝的café以及最好吃的croissant,讓我們相信,里昂的確有極高的飲食水準,如果有機會,我還是會想再回到St-Jane路上買一塊croissant,喝一杯café.

2006/08/25

蜜月遊記1

[前言]
前陣子將三年前去紐約玩的照片放上flickr,在為每一張照片加上註解時突然驚覺:我忘記了一些我原本以為會永遠記住的小細節!原來再深刻的記憶,都有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淡忘.這讓我想起來,我應該將去年去法國自助蜜月旅行的回憶留下記錄,畢竟,那可是一生一次的蜜月旅行呢!

[行程]
去年9月中結完婚後,我和light在10月初到法國度蜜月,我們總共在法國待了13天12夜,拜訪了里昂(Lyon)、安錫小鎮(Annecy)以及巴黎(Paris)三個地方.

一般而言,比較少人在第一次去法國玩時會選擇造訪里昂和安錫,這麼另類的行程是我們自己看書決定的,因為light被旅遊書上一張安錫的照片吸引了,所以我們決定一定要去看看這個書上形容為“阿爾卑斯山區最具魅力的城鎮”;而距離安錫最接近的大城市就是里昂了,里昂是法國第二大城,也是美食之都.

我們在法國時間10/2清晨抵達巴黎戴高樂機場,沒有進入巴黎市區,就直接在機場搭TGV去里昂,大約中午12點到達,我們在里昂停留兩天,10/4從里昂坐火車去安錫,(很幸運的,我們遇上了全國交通大罷工~~),在安錫停留兩晚,10/6中午再從安錫搭TGV回到巴黎,在巴黎停留了8天.

[實用資訊]
想向大家推薦一個到歐洲自助旅行訂旅館非常方便的網站,Venere (http://www.venere.com/).這次去玩在三個城市總共住了四個旅館,都是事先在Venere上訂的,Venere讓我讚不絕口的理由有兩個:

第一,它是用地圖介面來搜尋旅館的,利用這個方便的介面,在巴黎,我輕鬆的找到了地鐵站出口的旅館,在里昂,我則訂了位在最著名景點,15世紀老街上的旅館.

第二,它有很多guest rating and reviews可以參考.許多人會覺得法國人不太願意和觀光客說英文,所以我在訂旅館時,特別去找guest reviews中English friendly的旅館,而事實也證明這些旅館的主人都很樂意用英文和我們溝通;此外,你也可以知到這個review是那一類顧客所留下來的,個人旅行者、有小孩的家庭、異性情侶、同性情侶,你可以特別參考和你同類顧客的意見,我覺得這是很貼心的設計.

(下集預告---美食之都,里昂)

2006/08/07

我能做些什麼?

最近常常在想,我能做些什麼? ——對於這齣每天上演,收視率卻越來越差的政治肥皂劇?

在我周遭的生活圈中,政治,是個越來越不入流的話題;在六月中台開案還炒得沸沸揚揚的時候,我聽到許多朋友對這件事提出他們認真嚴肅的看法,不論他們的立場如何;幾個星期之後,義憤填膺的言論變少了,大家頂多說些“全民大悶鍋”式的嘲諷;一個半月後的現在,沒有人還不識相的談論陳水扁,現在討論王建民才是王道。

但是,所有我們曾經質疑的事都真相大白了嗎?所有我們曾經有的憤怒都得到合理的解釋了嗎?為什麼大家都不再生氣了呢?────因為我們都累了,日子還是要過下去,每天收看這齣荒腔走板醜陋的政治肥皂劇對我們的生活沒有任何幫助,所以大部分的我們選擇不去理會,假裝這些事不再存在,“不然你能怎麼辦”?

不然我能怎麼辦?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我想要知道事實的真現,而身為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我個人覺得這是個很基本且卑微的要求,但是當我向朋友說出這些話時,百分之百我得到的回應都是“不可能”,“別傻了”,“不可能查得出來的”,“從國民黨時代到現在有多少弊案會水落石出”,“檢調單位的那些人也都要養家活口啊,他們那敢得罪他們的頂頭上司”。說實話,我恨透了這些言論,我不會天真的以為我可以改變這個世界,但我至今仍不能接受:我什麼事都不能做,“我們”什麼事都不能做。

我能做些什麼?在那位輔大學生絕食抗議的時候,我曾想過我應該拿著notebook,在園區門口一邊工作一邊絕食抗議,“竹科女工程師絕食要求真相,仍不忘工作”,這樣的新聞標題不知道可以引起多少社會的迴響。我還能做些什麼?根據憲政的設計,我應該寫信給我這個選區的立委,不過,哎,連像我這麼天真的人都知道這只是在浪費時間。

我到底能做些什麼?我想了很久,想了很久,得到一個小小的結論:我至少能做到“關心”。我會持續關注每一個重要事件的發展,即使媚俗且在乎收視率的電子媒體已經將它遺忘。我還能做什麼事?如果可以,我還想邀請看到這篇文章的你也一起關心!

“關心”如何能產生有意義的影響力?簡單地說,如果弊案真的存在,而我們持續關心,我們就會一直憤怒,如果這股憤怒的力量一直存在,媒體就不敢遺忘(因為有收視率),有公權力的人就可以更加勇敢,政治人物就不致於太過明目張膽。

我們可以藉由慎選高格調的媒體來進行關心,但請不要說無力感,我們真的可以做些事情;請繼續憤怒下去吧,直到沒有任何不公正不公義的事情存在為止。

2006/07/23

"Rent" 吉屋出租(4)



我很喜歡這張照片(左邊是飾演Roger的Adam Pascal, 右邊是飾演Collins的Jesse L. Martin), 這是Rent主角們05年夏天在紐約一場表演的照片. 它說明了為什麼我會如此喜歡Rent這個音樂劇及電影的原因. (是因為Adam Pascal很帥嗎? 哈哈…這也是原因之一啦:p) 你看到Jesse Martin的眼神了嗎? 那是一種全心投入的熱情. 有一群人才華洋溢又熱情投入, 這就是我喜歡Rent的原因.

有很多表演者有很好的表演技巧, 可是那樣的表演卻不一定能讓人們感動, 我想借用黃磊形容周迅的一段話來解釋我的想法. 黃磊曾經說過周迅幾乎沒有任何演戲的技巧, 她唯一會做的事就是, 把她自己的真心掏出來, 放在你的面前, 真的哭, 真的笑, 真的生氣, 真的驕傲. Rent的很多片段, 也讓我有這樣子的感受.

Anthony Rapp飾演的Mark,導演在講評時形容“Anthony在電影中的表現幾乎是我最愛的,如此細膩、完美、很深刻、很令人心碎,完全不用誇大”,我完全同意,我心目中的Mark就該如此,歌聲和表情都無懈可擊.

Jesse L. Martin飾演的Collins,他出現的每一幕都精采絕倫,在講評中,Adam Pascal稱Jesse L. Martin是他此生中見過最有才華的人,而當提到他們在拍Angel告別式,Jesse Martin在唱“I’ll cover you”時,Adam說“能當場聽到Jesse唱歌就是給我們最好的禮物”,這無疑是最佳的讚美,而Jesse Martin的魅力也無需我再贅述了.

還有很多感動,但我想我就在這兒停筆吧,終於能夠給心中那股感動一點交代了.


How do you measure a year in the life? How about Rent?

"Rent" 吉屋出租(3) - Roger

我一直記得03年春天,我的百老匯初體驗,Rent,在終場結束的時候,我和同行來的學姐,轉頭看了對方,開口的第一句話都是“那個Roger,真帥!”

從03年到現在, 我聽Rent的原聲帶不知道聽幾百次了, 毫無疑問, 唱Roger的Adam Pascal是CD中表現最好的. 怎麼個好法呢? 在他的歌聲中, 你可以清楚的感受到這個角色在戲劇當下的情緒 – 任何細微的情緒. 一個歌手可以唱出快樂及悲傷可能不稀奇, 那害羞呢?懊惱呢?深情、心痛、憤怒、天人交戰、欲言又止、自我保護、顧左右而言他呢?請不要以我在玩形容詞接龍,我在寫下這些形容詞之前又聽了一次CD確認,至少我在Adam Pascal的歌聲中聽得出來這些情緒的轉折,還有更多我文字描寫不出的韻味.

再和各位分享一件更神奇的事吧,我曾經拿著這張CD和一位朋友分享Adam Pascal的聲音,那時候她還沒看過Rent的音樂劇,也沒看過Pascal的照片,她聽完之後告訴我,“光聽聲音就知道這個人長得很帥!”看吧,不只我一個人這麼覺得!

Rent的原聲帶是1996年錄製的,在2005年底電影版推出的時候,有人說Adam Pascal的聲音變差了,我個人不這麼認為,我覺得他的聲音還是一樣令人感動,if you close your eyes. 我只能說每個人都應該從事自己擅長的事, Adam, 你就好好唱歌吧,演戲這件事交給別人就可以了.這樣的說法也許有失公允,因為一個舞台劇演員和一個電影演員所需要的演技是不同的,而Adam Pascal已被肯定是一位傑出的百老匯演員(96年東尼獎);不過他在電影裡頭許多幕的表現,的確大幅削弱了Roger這個角色的張力,雖然當我閉上眼睛,他的歌聲一樣如此撼動人心,但當我的視覺主導我的感官時,總會覺得Roger情緒好像不夠強烈,這是這部電影中我個人覺得唯一小小的遺憾.


2006/07/12

"Rent" 吉屋出租(2) - Angel


A-N-G-E-L
看完電影之後,最大的感動來自Angel。

Angel是個男的,但在劇中他多半以女裝出現,是的,她是個變裝皇后。

在聽CD時,Angel歌聲的情感能量相較於其他角色並不突出,(也許吧,要一個大男人用女聲唱歌已經很不容易了)。所以當時我並沒有太注意這個角色,也不很理解在其他角色的口中(歌詞中)Angel為何如此重要。但在電影中,我的視線幾乎離不開Wilson Jermaine Heredia所飾演的Angel。He is an Angel indeed。

我驚喜地讚嘆怎麼會有人可以把"愛,關懷,仁慈"演得如此的自然。他(她)對週遭朋友的關懷是這部電影令人驚喜的小細節;他有一幕跟Roger say goodbye的表情簡直讓我傻眼,怎麼會有這麼sweet的女生?而且是一個男生演的;他在看到Mini被Roger拒絕後,上前抱住Mimi安慰她,而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他也是唯一一個關心“敵人”Benny家中誰過世的人(雖然凶手就是他自己…)。我總是在想Wilson 毫無疑問是個才華洋溢的表演者, 但他私底下應該也是仁慈善良的人吧,一個冷漠自私的人,即使有再好的演技,也不可能表現出如此溫暖的愛。

我還清楚的記得當螢幕上Angel和Collins在街頭唱著”I'll cover you…”,也許對許多人來說,這是非常Brokeback Mountain 的一幕,但就在那一刻,看著他們兩個之間流轉的眼神,我心裡閃過一個聲音:”原來,這就是愛!!”如此單純,不是激情,無關性別,不需要擁有未來,只是因為我喜歡你,真心的關心你,所以我們相愛。 我真想把這個片段稱為我此生所見過最美的愛情故事。

而最令我動容的則是Wilson讓Angel這個充滿爭議性的角色擁有不卑不亢的尊嚴。他在愛滋病友的Life support meeting中拿掉假髮以男裝示人的那一幕很具震撼性,但我更喜歡的則是一開頭,Angel以男裝在街頭打鼓,一個路人丟了一個銅板在鼓面上,以粗魯的方式打擾Angel自得其樂的表演,他抬起頭說聲謝謝, 那一兩秒的表情在我腦海中迴盪不去,是什麼樣的表情呢?Angel (天使)的表情吧。

2006/07/10

"Rent" 吉屋出租(1)


上一次,讓你在電影院,感動得流下眼淚的是那一部電影?
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Rent。

在Angel的告別式上,Collins 唱著I'll cover you,當Joanne的女高音加入合唱時,我的眼淚就不聽使喚的流下來了,不是因為難過,而是強烈的感動。英文的"touched" and "moved"比中文的"感動"更傳神,那一刻,我的心深深地被撼動著。

附帶一提的是,看電影的那天,因為遲了幾分鐘進場,所以沒有看到電影的開頭。 上個週末,當我買了DVD,看了開場的第一幕時,也許有東西飛進眼睛了吧,我又哭了。

用介紹"Rent"的文章來開始我的blog是個再完美不過的選擇,因為那是我看過的第一部音樂劇,它總是讓我想起一個人走在紐約街頭的許多回憶;除此之外,Rent的CD也是我這三年來最常聽的音樂,靠著它我才得以走過許多難捱的生命低潮。

"Rent"1996年在紐約外百老匯首演,之後轉往百老匯繼續演出至今。它將同性戀,雙性戀,愛滋病等題材搬上舞臺,但我卻更願意形容它為一部描述愛,友誼,以及在理想與現實之間掙扎的故事。2005年底Rent搬上大螢幕,電影版除了Mimi and Joanne兩個角色之外,其餘6個角色都是由當初百老匯首演時的原班人馬,重新詮釋各自在音樂劇中的角色。